惨来形容,人们已经在看不见他完整的样子,他积攒的那些钱,也早已经被搜刮干净,就好像这个人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一般,一点他存在过的痕迹都没有。
一条生命宛若蝼蚁。
顾庭过来的时候他还没有走红还在地下室吃泡面。
他都多少年没见过这种东西了,但是一闻到那个味儿就上头,半点儿都不想吃。
找了半个屋子也没见到其他吃的,甚至他屋里那个很小很小的冰箱里,已经什么吃的都没有了。
顾庭想,原身都已经穷到这个地步了?
他现在所住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地下室,空气潮湿闷热,不到五十平的地方被隔开,分租给两个人,他们两家共用一个巴掌大的小窗户,透过这个小窗户能看到外面的天色,要没有这山小窗户,你都不知道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。
这么狭窄的地方顾庭还是第一次住,以前虽然条件不行,但是空间还是自由的,现在不行。
他知道他自己的人生结局,所以说并不着急,这次他得好好地替原身走完这一生。
肚子饿得难受,不吃也得吃,他捏着鼻子,把面泡上。
“什么东西这么香?”是他好朋友刘朗从外面图们进来。
这间房子就是刘朗跟他一起合租的。
能一起租房这就说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非常铁,铁到没有什么隐私。
可是原身之所死得这么惨跟这个刘朗有直接的关系。
原身以前有三个好朋友,自从跟刘朗走得近了一些,其余的两个就被慢慢的排挤走了。